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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西藏的社会制度。

    发布者: 天柱山 查看: 20 评论: 0 2011-9-13 20:48 |原作者: 天柱山|来自: 本站转载


      六、旧西藏喇嘛寺院的残酷剥削和统治

      在政教合一的旧西藏,大喇嘛阶层就是旧西藏的核心统治阶层。喇嘛寺院每年都要向各地征收大量的钱财实物等,一般各宗送缴寺庙的东西,要占全宗全年收入的50% 左右,有的高达60%以上。例如甘坝宗(今岗巴县),这项开支就占该宗全部收入的66%,这自然加重了农、牧奴的负担。
      贵族为了勾结上层喇嘛,谋取地方政府里的较好职位,也时常向他们送重礼,或向他们的喇嘛寺庙布施。哲蚌寺这样的布施收入,一年可得藏银62000秤(每秤50两,一秤折合银元3元3角3分),粮食1100克,酥油8500克。这些财物自然也是从贵族所属的农、牧奴那里摊派剥削来的。
      另外寺庙还经常利用各种名义向所属农、牧奴进行剥削。例如念防雹经、防风经、求雨经、平安经等等,向人民任意摊派费用。人民统名之为“派经”,意即摊派下来的,非交不可的念经费用。这种剥削也占农奴收入相当大的部分。农奴租种寺属土地,每年交纳的谷物最低要占全部收获的70% 以上。农奴领种寺庙土地,除缴实物之外,还要为寺庙无偿地耕种自营地,所支出的劳动日约占农户全部劳动日的70%~80%。寺庙还占有大量牲畜,分给牧奴代为牧放。规定每年要交的畜产品,数量一般都占全部产品的70%左右。
      喇嘛寺庙内部等级森严,普通的喇嘛僧人(扎巴)毫无权力,也不能公平地享受寺院收入。喇嘛寺庙的大权操在上层喇嘛之手,这些上层当权喇嘛其实是披着宗教外衣的大农奴主,他们享有封建特权,农奴缴各种实物,名义上是供给寺院宗教活动的需要,实际上被这些上层喇嘛所占有。喇嘛寺庙的上层当权喇嘛用种种手段残酷地剥削人民而集中起来的大量财富,并不是都用于正当的宗教活动和僧众的供给上。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他们贪污中饱了。例如哲蚌寺的帕拉吉索(全寺财务总管)意希群佩,在任职期间积累下的个人私财,为一般人所熟知的就有4个卡, 土地1000多克,另牛羊共900多头,他每年可以收入藏银10000秤左右(折合银元33000多元)。
      农奴为喇嘛寺庙支的“乌拉”差役,以甘丹寺为例,其乌拉差役多达142项。如珠西卡凡种寺庙1克地的差民,每年要派一名常年乌拉和临时差役。常年乌拉每年要为寺庙拣牛粪8天,送牛粪8天,修水渠9天,耕播地两个月,然后每天放水,五天后拔草、割草,收割一个月,打场两个半月,除农业劳动外,白天还要从事其他劳动,晚上要给主人捻毛线,没有一点空隙时间,连出去大小便,主人都要监视。凡是寺内或寺外的房屋修建或维修,从伐木、挖土、背石到修建都要农奴无偿为其出力;寺内服务性差役更是名目繁多,如巴纳雪和巴噶切的差民,常年要到寺内替活佛、堪布、强佐等中上层喇嘛拣牛粪、割马草、磨糌粑、炸油饼、做鼻烟、碎辣子、扫地、擦地板、扫厕所、擦窗台,无所不干。甘丹寺的中上层喇嘛外出或运输物资,乘马和驮运物资的牲畜,也统统由差民担负,如塔吉每户差民,一年就要出乘马108匹次,驮畜1031 头次,人工5588人次之多,每次达赖喇嘛到甘丹寺住,塔吉的差民还要从拉萨河往庙里背15 天的水。除劳动差役外,物资差役更是无所不包,这中间大的项目包括食物、建筑物资、日用品和宗教仪式需用物资等。食物如巴纳雪的洛桑丹巴、格隆和央金三家屠户内差,每年要向赤多康和铁棒喇嘛交牛3头、牛腿10条、牛胸脯肉14条、牛头9个,其他差役仍照常担负。宗教仪式需要的物资更是无奇不有,骇人听闻!如果把每户差民每年支应的差役按时价折合计算,珠西每户堆穷支付的26项差役折合为2873两藏银,每户内差(1克地)每年支付的33项差役折合9316两藏银。由于寺庙乌拉差役的残酷剥削,把无数差民折磨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悲惨事例不胜枚举。
      西藏的喇嘛寺庙又是旧西藏最大的高利贷者,他们放出去的债,大宗的利率一般年息为30%~50%。小额的有的高达100%或150%。而且大部分是只许纳利,不许还本。到期不能纳利,便将利作本、利上加利地积累下去。不少农户都世世代代是寺庙的债务人。据《西藏自治区概况》载:“三大寺放的粮债为16203273克,年收利息为285692克;放藏银51058595两,年收利息140万2380两。高利贷收入占三大寺总收入的25%~30%。”
      历代达赖喇嘛都有专门管理自己财产的机构,藏语称为“孜恰列空”。他们每年都要把收入通过这个机构放贷给群众,获得高利。据1950年“孜恰列空”帐本上的不完全记载,达赖喇嘛共放高利贷债达藏银3038581两之多,年收利息藏银303858两。寺院放债数字之大,是惊人的。
      喇嘛寺庙还有花样翻新的高利贷,美名叫“玛威”(低息)的高利贷,实为枷锁利,系一种硬性摊借高利贷法,凡寺院之民,不分僧俗,发银借贷,如色拉寺当基所属属民五百户中均强放“恩子”贷款,每户放银50两,不许还本,每年付息酥油两克(合大洋20元),纯利70%。色拉寺的属民赤勒曲珠家被迫借银50两,缴了十五年的酥油,因家境衰败,色拉寺害怕本利无收,急忙赶来索债,折收奶牛一头牵走了事。
      即使是喇嘛寺院底层的小喇嘛,也难以摆脱债务关。
      如色拉寺杰札仓的耶巴康村,强迫每位喇嘛僧借银若干两,不管是否愿借,都须立借债契约,只准还利不许还本;哲蚌寺寒冬康村和洛赛林札仓,也循此规,弄得喇嘛僧侣徒有虚名,实仍穿僧衣之奴,与俗门债户无二。
      喇嘛寺庙向农奴征收的苛捐杂税多如牛毛,难逐一列数,简言之,就有牲畜税、山税、抬牛粪税、拾柴税、地皮税、水税、人畜饮水税、家禽税、草税、死人背尸税、天葬场地皮税、林园税、水磨税、油房税、人头税、免差税、挖人参果税、辫子税、耳朵税、过路税、下雪税、抗雹税……等等。
      寺庙是三大领主中最大之领主,比其他领主的剥削更具残忍、阴险和欺骗性,以达赖经师甘丹寺僧人赤江洛桑益西的拉让为例,有大卡7个,农奴1000余,每年高利贷纯利银可收大洋37万余元,利粮50多万斤;有经商资本约2000万元,每年所举行的“讲经灌顶法会”,一次就可得6600多大洋。赤江在多康有一座粮库,原存粮只有50克,15年后营利增为726738克,短时间剧增了14530多倍。活佛们利用讲经说法请神驱鬼手法榨取财物之术,是其他领主所不及的。
      寺庙上层当权喇嘛就是披着宗教外衣的大农奴主,在这样一个落后的社会里,利用他们的财势和封建特权,惯于做各种各样的腐败透顶的罪恶勾当。他们对属民任意欺压,随意侵凌,甚至杀人害命。他们在寺内私设刑狱,非法处理居民之间的民刑案件。两者的胜负,不论是非曲直,而只凭贿赂多寡。若是牵涉到寺庙喇嘛的利益,那就更是一头的官司。任意处罚,往往用常人难以想象的残酷手段来折磨摧残人民,很多人因而成为残废,贻害终身。寺庙农奴主们若到了乡下,就越发为所欲为。例如哲蚌寺的一个吉索(总管),经常到寺属卡里去,无恶不作,群众给他取了一个绰号,叫“达卡热”(意为老虎嘴)。他常常住在同寺喇嘛降巴图登的村子里。他一来,人们就忙着给他准备食宿礼物,百般供应,他还时常发脾气。1958年他毒打了降巴图登的全家,降巴图登73岁的伯父被他打死了,70岁的父亲被他打得半死不活,老母也被打得几个月都不能行动。全村60多户的妇女,连尼姑在内,都遭他强奸了。又如1957年,热振地方,贫苦牧奴旺果和公角曲札父子,因家贫绝粮,偷吃了哲蚌寺贡芒札仓桑洛康村在当地牧放的牛。11月间,桑洛康村派了七个喇嘛骑马持枪到热振,杀害了旺果父子二人,割下了他们的头和右手,带回庙里供念“经”时使用。西藏各教派上层喇嘛,在修密法时还残害人命作供品。14世纪的汉文记载,已经提到13、14世纪到北京来的西藏喇嘛,使用人脑盖骨、胫骨、人皮等。当时的喇嘛自己还说,有时使用血淋淋的人心人肝作供佛的供品。这种残酷野蛮的手段,一直在西藏上层喇嘛间秘密流行着。从1958年到1959年春,仅在拉萨西郊一个佛堂里,为了念经放咒(诅咒共产党),就先后向一个管事头人索要过整人头27个、人头盖骨6个、人腿骨4根、整张人皮1张、人尸1具、人肠14捆、人肉8块、人血9瓶。(《废除西藏喇嘛寺的封建特权和封建剥削》王森、王辅仁 著)
      喇嘛寺庙上层当权的大喇嘛,不仅对寺属百姓任情欺压,随意侵害,就是对寺里普通的喇嘛,也是肆行欺凌,滥施殴辱。喇嘛寺庙虽有庞大剥削收入,但多为上层喇嘛吞没,一般喇嘛靠寺庙供给是吃不饱的。特别是农、牧民家庭出身的贫苦喇嘛,家里无力供给衣食,他们为了填饱肚子,在寺内就长年受人奴役和凌辱,他们是寺院农奴主的农奴,其地位与贵族庄园中的农奴一样。当权喇嘛对他们一向歧视,任意打罚。例如哲蚌寺贡芒札仓有一名叫格桑建九的喇嘛,在1945年他14岁的时候,过年排队领布施,因年小力弱,被挤离队,寺里的格约(铁棒喇嘛的随从)借口他不守秩序,就不由分说,用大棍毒打一顿,格桑建九被打得终身残废(脊背隆起、行动困难)。又如色拉寺的一位普通喇嘛,因为路遇拉让强佐(管活佛私人财务者)没有下马致敬,也被打了一百大棍。这一类的事例是举不胜举的。

      七、结束语

      以大喇嘛阶层为首的旧西藏三大领主,通过土地封建占有制形成的对农奴人身占有关系,是西藏封建农奴制度统治的基础,是西藏社会政治腐败,经济萎缩,文化落后,整个社会发展陷于停滞衰退状态的根源。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人民生活悲惨的境地和所受到的超经济剥削,在世界上是罕见的。旧西藏劳动工具简单,生产粗放,农作物一般只能收种子量的五六倍。牧区自然放牧,无力抗御天灾疾病,牲畜成活率极低,一头奶牛的酥油产量也只有二至五克之间。手工业仅限于家庭副业,目的是满足三大领主和家庭的消费,商品在社会经济中占有的比重很小。人口下降,从兴盛时期的四百万下降到不足一百万,人口的平均寿命只有35.5岁。文化教育被贵族、喇嘛寺院垄断,绝大多数人没有受教育的机会,文盲占总人口的 95%以上。社会两极分化,绝大部分的社会财富集中在三大领主手中,广大农奴和奴隶在沉重的差役租税剥削下,贫穷、饥饿、疾病随时会夺去他们的生命。
      1959年西藏实行民主改革,彻底废除了政教合一、贵族喇嘛僧侣专权的封建农奴制度,翻去了这页长达700多年的历史。36年以后的今天,随着西藏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使得西藏旧社会的奴隶,真正成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主人。他们不仅有了人身自由,还建立起民族区域自治政权,享受到了管理本民族事务的权利,实现了向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性转变,经济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人民生活显著提高。尽管西藏的经济、文化还比较落后,以及恶劣的自然环境的限制,西藏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社会发展程度一时还赶不上内地一些发达地区,这是今后工作中还需要不断努力,使之改善的问题。但是,无论从人权的哪个方面来说,今天西藏人权的状况与封建农奴制度的旧西藏相比,已经是天壤之别。
      达赖集团和国际反华势力的“人权卫士”们对西藏1959年以前是什么样一个社会,实行的是什么制度,农奴那时有什么权利不作明确的交代,却四处散布藏族人民丧失人权,竭力鼓吹和美化西藏封建农奴制度是“最神圣、最美妙的制度 ”。他们的目的就是混淆是非,制造混乱,达到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的目的,这就是所谓西藏人权问题的实质所在。如今,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藏族人民正齐心协力建设着自己美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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