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批准:李锦斌同志任中共安徽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不再担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委员职务。 (2013年04月18日 陕西日报)
1958年2月生,男,汉族,四川成都人,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历任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省教育委员会干部处副处长、处长、副主任,长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副书记,通化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辽源市委书记。 2002年8月任吉林省副省长、党组成员。2007年4月任陕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12年5月当选为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中共十六大、十七大代表,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省十一届人大代表。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资料,2012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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