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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决定:王学军同志任安徽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发布者: 天柱山 查看: 1 评论: 0 2013-3-21 18:54 |原作者: 天柱山|来自: 本站转载

      原标题:王学军任安徽省委副书记
      人民网合肥3月21日电(记者张磊常国水)3月21日下午,安徽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宣布中共中央关于安徽省领导同志调整的决定。中央决定:王学军同志任安徽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李斌同志不再担任安徽省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13-03-21 来源:人民网)

      3月21日下午,安徽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宣布中共中央关于安徽省领导同志调整的决定。中央决定:王学军同志任安徽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李斌同志不再担任安徽省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记者吴林红)
      (2013年03月21日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王学军简历:

      王学军,男,汉族,1952年12月出生,河北南皮人。1970年3月参加工作,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72年至1975年河北工学院机械系机制专业学习。1984年河北沧州市经委副主任、市计委副主任。1987年河北沧州市计委党组书记、副主任。1988年河北沧州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1989年河北沧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1992年河北沧州市副市长兼市委企业工委书记。1994年河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1997年5月河北省人事厅党组书记、省委组织部副部长。1997年12月河北廊坊市委书记。2001年11月河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2003年1月河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兼省委省直机关工委书记。2004年2月国家信访局局长、党组书记。2008年7月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务院机关党组成员,国家信访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2年11月,党的十七届七中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王学军为中央委员会委员。十八届中央委员。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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