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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人对王琼的评价,褒贬差异很大。如明人王世贞说:“(王琼)贪财,好睚眦中人,为吏部大不称。” (26)但明人李贽反驳王世贞说:“弇州(王世贞)谓晋溪公贪财,好睚眦中人。夫满朝皆受宸濠贿,独晋溪公与梁公(深储)亡有也。杨廷和为首相,擅与护卫,乃驾祸于梁公,而梁公不辩,率被劾去。又嫁祸于晋溪公,晋溪公又不辩,率被下狱论死。是孰为贪财乎?熟为好睚眦人乎?呜呼!晋溪公不贪宸濠之贿,而明用守仁,使居上流以擒濠。明知守仁不以一钱与人,不与面相识,而故委心用之,何也?少具眼者,自当了了,何况弇州素读书作文人耶?彼不拒江彬者,欲以行彼志耳,是以能使守仁等请大豪杰士,徐为朝廷用也。” (27)清人全祖望也说: “明正德间,大臣晋溪之才伟矣,故能默用阳明。以宸濠之难,其人虽兼机数,然三代以下,盘根错节,亦有非机数不成者,必墨守迂腐道学之言以格之,此愚人也。 明人论晋溪,褒讥各半,非知晋溪者。晋溪为敬轩 (薛瑄)再传弟子,其太公即敬轩弟子也。然则晋溪之心术,何尝不粹?特事有经有权,则所以处之者,亦有体有用。以是知敬轩、阳明之学,亦未尝不合。” (28)明人吕沃州则对王琼筹边之才,大加赞誉。他说: “若论晋溪筹边之才,不知韩魏公范文正元在西夏,果能过之否也?” (29) 还有一位明人霍韬,是正德九年 (1514)进士,正德十六年 (1521)入京,时王琼已置狱,不识琼。韬问人: “晋溪何罪?”或曰:“结交官幸,滥封爵,乱朝政,罪一也;咸伤善责,罪二也;军功滥升,罪三也”。韬说,若如此,琼当戮。越月,韬任主事,阅旧牍,叹道: “古有冤诬,其王公类乎!”韬指出:“宦者张永之弟张富、张容冒安化功封伯,彬、泰冒应州功封伯,内阁画敕,兵部填纸尾,惟曰: ‘如敕行’而已矣,无溢辞。故事边功封侯伯,兵部上论功奏,内阁据以拟敕,富、容、彬、泰等奉敕自内阁,无关兵部,如曰:佞幸滥封乱政,内阁宜坐,乃坐晋溪,诬一也。凡献军捷,巡抚拟奏,巡按纪功,兵部请核实,御史复核,乃曰赏典,如曰军功滥升,抚按宜坐,乃坐晋溪,诬二也。都御史彭泽以哈密叛黜,都御史范镛擅用赃黜,官握兵符逮问。彭泽先效河、淮、川、蜀之大勋,兴议惜焉,哈密叛衅,不得不黜,法也;范镛擅用军职,罪在无将。御史高公韶极诋公,公使吏部还公韶秩。乃曰:公贼善责,诬三也。” (30) 综观王琼一生,他是位很有心计,很有才干,勇于任事,敏练果决,所至局面大开,政绩显著的历史人物。他治河、理财从利民利国着想,很有成绩。他运筹平定宁王宸濠之乱,顺应了历史潮流,使人民免遭战乱之祸。他北御西和边陲,使当地人民得以安居生产生活。明代党争严重,政局混乱,王琼能在政敌处处作梗,甚至被诬陷的状况下,能有所作为,是很不容易的。笔者以为,评价历史人物要把所评价的历史人物放在一定的历史范围内考察,评价历史人物的基本标准,是看其在社会生产、人民生活和社会道德方面所起的作用。而王琼作为历史人物,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在理财、平定宸濠之乱和安定边陲人民生活等方面是有突出政绩的,应予肯定。当然,王琼也有不少缺点。例如,他对武宗皇帝的荒诞行径,未见谏疏之举;他与首辅杨廷和之不和加深了党争的严重性。但这些,又不能离开当时的历史环境而去苛求古人。总之,王琼可谓明中期一位倜傥多大略,居官所至有声,遇事敢为,应机立变,发挥过重要作用的治世重臣。 王琼职官年表 明英宗天顺三年 (1459) 王琼生。 成化十六年 (1480)琼22 岁,举于乡。 成化二十年 (1484)26 岁,举进士。 成化二十一年 (1485)27 岁,授工部屯田主事。 弘治六年 (1493)35 岁,署都水郎中,治漕河。 弘治九年 (1496)38 岁,改户部陕西司郎中。 弘治十二年 (1499)41 岁,迁山东参政。 弘治十四年 (1501)43 岁,父丧忧归。 弘治十六年 (1503)45 岁,起复河南参政。 弘治十八年 (1505)47 岁,迁河南右布政。 正德元年 (1506)48 岁,擢右副都御史,督漕运。 正德二年 (1507)49 岁,升户部右侍郎。 正德三年 (1508)50 岁,改吏部右侍郎。 正德七年 (1572)54 岁,起复户部右侍郎兼左佥都御史。 正德八年 (1513)55 岁,升户部尚书。 正德十年 (1515)57 岁,改兵部尚书。 正德十四年 (1519)61 岁,加少师兼太子太师,兵部尚书。 正德十五年 (1520)62 岁,转吏部尚书。 正德十六年 (1521)63 岁,武宗崩,世宗入继,琼谪戍绥德。 嘉靖十七年 (1528)70 岁,起复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提督陕西军务。 嘉靖十年 (1531)73 岁,改吏部尚书。 嘉靖十一年 (1532)74 岁,琼卒,赠少保,谥恭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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