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呼吁为中华家谱文化作规范性立法保护 为家谱事业立法是社会发展到成熟时期的必然需要。尤其是在我们这样一个历经了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正在努力建立健全法制的国家里,这一点就尤显重要。为家谱立法大概在国际间也属首先。这与我们这个古老文明的国度有关。没有先例可循,因为只有在中国,才有如此完善,如此庞大,如此一脉相承的缘亲概念。因此,为家谱事业的立法也只有我们自己去想、去摸索、去实践。一切要靠我们自己的双手实现其。 为家谱事业立法是对中华民族姓氏文化净化、规范、保护其不有偏颇的必要。家谱的传承是靠一代代的责任感完成的,正所谓承前启后。我们绝不容许到我们一代的手里使其做得愧对于后人。立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一代人立一点、做一点、就积累一点,必须及早做起,这样就可以做到少损失一点。 关于家谱文化的立法保护我们不是专门家,因此只说以上几点感想:既,应对立法其组织机构设置做以规范,并对其权利、责任、义务做以规范;确定其组织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组织机构中之性质;确定其工作目标、渠道、范围以及最终任务;设立学术结果认证、仲裁、学术确立之权利人权限;保护学术著作人成果;基金的设立规定;海外工作的规范等。 五、努力排除“庸俗化”家谱文化倾向 由于家谱文化来自于中华民族千百年的沿袭,其间历经数千年的封建社会历史,必然的结果是,夹杂了许多具有明显封建迷信、专制权贵意识、逞强凌弱、阶级歧视甚至压迫迫害的糟粕。作为旧时的家谱文化如何做到新文化发扬,如何摈除旧家谱文化里的封建忠孝节义、三从四德、重男轻女、族长专制及封建伦理规范的糟粕,同样是我们一代人所必须重视的一个话题。而这些糟粕之所为,正是营造阶级之分、性别之分、官民之分的家谱文化的大敌。 从近年国内所发生的一系列相关社会事件里可以看出,庸俗的,不求甚解的、牵强附会的,纯粹为之功利的家谱文化利用逾见频繁。一些地方利用本族文化拉帮结派,甚至形成类如黑帮社会的形制。一些地方则纯粹为了经济发展的需要,东拉西扯,张冠李戴,利用捕风捉影而来的只言片语,为自己一方地面造势、充大,以求引来经济利益。甚至仅仅是为了彰显政绩。由此,玷污了中华文化之伟大形象,将博大深厚之文化底蕴只做了轻佻表演,贻误了少年儿童,亦于社会毫无益处。 家谱文化的庸俗化是新家谱文化发展的大敌,处在我们这样一个社会大转型时期的家谱文化工作该如何去做才能为最好,是一个亟待思考的社会命题。 家谱文化是构成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大厦的重要支柱。我们今天由李氏家族代表们欢聚一起在北京,共商李氏族亲的家事、大事,乃至由此而起的国事,是我们在座代表每一个人的自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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