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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子与孔氏家族。

    发布者: 天柱山 查看: 34 评论: 0 2010-7-12 12:28 |原作者: 天柱山|来自: 本站转载


      孔子世家谱
      孔氏家谱是我国历史上存留时间最长,记载最为详尽,内容最为丰富,谱系最为完整,史料最为精确的家谱,同时也是研究历史最为珍贵、最为可靠的史料。起初,名称为《孔氏家谱》,清康熙年间修谱时,孔尚任认为旧名“与编氓家乘何异,始祖孔子尊荣等于侯国,司马迁叙孔了世次称为《孔子世家》”,族人采用孔尚任建议,一致决定改名《孔子世家谱》,此名一直沿用至今。孔氏家谱有大宗主衍圣公主持编修的全谱,还有流寓外地的孔氏后裔支派撰修的支谱。支谱必须报孔府审查批准,加盖衍圣公印章后才能成立。
      孔氏家谱的发展完善大体经过两个阶段。北宋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以前,孔氏家谱只有手抄本,记载的也只是世袭奉祀的直系长子长孙一人,修谱也只是直系长孙或委他人所为。这种家谱的缺点是:家谱只记载一人,族中大事件及族中历代杰出人士的事迹难已收录,日久必然湮灭;手抄本不易保存容易散失。第二阶段是自北宋元丰八年至民国十九年。当时官居朝议大夫的孔子四十六代孙孔宗翰克服以前家谱的缺点编修了第一部较为完善、系统的家谱,将家族支庶一并收录,命工镂刻,印刷分藏。其后历朝更替,虽有不少人修谱,但都没有刊布于世。直到明代弘治二年(公元1489年)六十一代衍圣公发起重修家谱,修后付印分藏,并规定家谱三十年一小修,六十年一大修,小修时仅做登录,大修时汇录刊印。虽有此规定,由于种种原因,此后近五百年也只有六十五代衍圣公孔胤植于明代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六十七代衍圣公孔毓圻于清康熙二十一年(公元1682年)、七十一代衍圣公孔昭焕于清乾隆九年(公元1744年)、七十七代衍圣公孔德成于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主持过四次大修。孔德成先生主持编修家谱,在全国各大城市设办事处,村、街道设立通讯处,历时十七年方大功告成,这是全国孔氏合族大谱,共分四集,一百零八卷,详细记载了孔子之后二千四百八十八年中,孔氏家族历代嫡孙,一直记述到第七十八代。该谱刊印三百一十二部,每部一百五十册。
      随着孔氏后裔的繁衍,人口的增多,修谱的工作量越来越大,规模也越来越大。明代天启年间以前修谱都没有设置机构,只有康熙年以后历次修谱都设立专门机构和专门工作人员。康熙二十一年修谱时设鉴定、监修、督刊、编次、校阅五个部门,由七人组成。其中六十七代孙衍圣公孔毓圻为鉴定,江南道监察御史孔衍靖等为督刊,太学生孔尚任为编次。乾隆甲子修谱时设有总裁一人、提调二人、监修二人、编次四人、掌收二人、校阅四人、誉录二人、督刊三人、收发二人、供应二人,计十部二十四人,鉴定由七十一代孙衍圣公孔昭焕担任。民国九年修谱时,规模最大,机构也多,专门设立“曲阜全国孔氏合族修谱办事处”,简称“族馆”,衍圣公孔德成任总裁,下设十三个部,六十人组成,仅编次就有十三人担任。尚不包括全国各大城市所设办事处、村、街道通讯处工作人员和勤杂人员。健全的工作机构保证了家谱的完整性、系统性、准确性。
      修谱的程序也是极为严格的。首先,孔府制定条规,颁布榜示,制定统一格册和修谱誓词。其次格册填名,即从户头户举到每一族人,据实填写格册,出具本户证明,格册经家长、举事审查无误后再送孔府。送孔府后,证明存案,格册盖印转发掌收房,方可给发编次。其后制版、印刷、装订均有专人监管负责。家谱修毕,要举行隆重的告祭仪式。按孔府礼乐规定,大宗主衍圣公朝置于祝案上家谱行三献礼,而后由鼓乐礼生引导将家谱颁至孔府,每谱一部,加盖衍圣公印一颗、曲阜县印一颗、家庭图记一方。随后衍圣公率族人齐集大堂,鞠躬四拜,诣香案前,依次跪领新谱。家谱分朱印、墨印两种,朱印为庙用和孔府保存,其余为墨印。家谱印完,刻版即行销毁。
      修谱时,入谱条件是极为严格的。首先是“外孔”不准入谱。“外孔”相对“内孔”而言。孔子的后裔称为“内孔”、“真孔”,同姓不同宗的孔末的子孙称为“外孔”、“伪孔”。“内孔”、“外孔”之分源于“孔末乱孔”事件。孔氏传至四十二代孔光嗣时,孔府有个洒扫户叫刘末,按孔府规定,进孔府改姓孔,名末。孔末在孔府时间长了,看到孔子长孙被封官加爵,封食户,不仅荣耀而富贵,早生篡位夺权之心。梁太祖乾化三年的一天夜里,孔末杀死孔光嗣,要把孔子后裔斩尽杀绝,想把孔光嗣独生儿子孔仁玉一并杀死。恰巧,这天孔仁玉去了乳母张妈家没有回来,孔末随即追到张妈家。张妈有个儿子和孔仁玉年令相仿,张妈给自己儿子穿上孔仁玉的衣服冒充孔仁玉,被孔末所杀。自此,孔末冒爵,以孔子后裔自居。孔仁玉改名换姓,在张妈的抚育下发愤读书,人品、学问具佳。后唐明宗长兴元年,孔仁玉经科考,被朝廷授以太学生。孔仁玉始终没有忘记报世仇。他向明宗奏明孔末杀死自己父亲和张妈儿子,冒宗冒爵真相。明宗派员来曲阜调查,查明真相后将孔末处死,并恩准孔任玉回孔府袭爵,使孔氏家族得以中兴。孔末被处死后,孔末子孙也有相应繁衍,主要分布在曲阜的小薛社、张阳社、西隅社、东忠社、西忠社和邹县部分村镇。孔末和孔子后裔虽同为孔姓,但并非一脉,因此孔子后裔与孔末子孙永世为仇,严厉规定外孔不能续圣裔孔氏家谱,如有冒宗续谱者,严惩不殆。“内孔”、“外孔”是历史上孔氏家族斗争的焦点,每次修谱都要对“外孔”口诛笔伐,严防 “外孔”入谱,“外孔”则是从不承认是外孔。现在“内孔”、“外孔”杂居相处,早已抛弃固有宗法观念,同为孔姓感到自豪。除外孔不准入谱外,孔府还严禁下列人入谱:一,以义子承祧者不许入谱;二、以赘婿奉祀者不许入谱;三、再醮带来之子承祀者不许入谱;四、流入僧道者不许入谱;五、干犯名义者不许入谱;六、流入下溅者不许入谱。每次修谱都有入谱规定,“外孔”不得入谱是一致的,其他也都大同小异。
      家族行辈是与家谱紧密相连的。孔氏家族中对行辈用字有严格的要求。孔氏后裔的名字很早就注意行辈用字,但并不严格。明太祖朱元璋赐给孔氏十字作为行辈用字,从五十六代起排。六十五代孙衍圣公孔胤植于明崇贞年间奏请皇上,又立十字十辈。七十五代衍圣公孔祥珂又于清同治年间经皇上核准,再立十字十辈。1919年,七十六带衍圣公孔令贻向中华民国内务部备案续立二十字二十辈。以上共计五十字五十辈,自五十六代到一百零五代为:
      希言公彦承  弘(宏)闻贞尚胤(衍)
      兴毓传继广  昭宪庆繁祥
      令得维垂佑  钦绍念显杨
      建道敦安定  懋修肇彝常
      裕文焕景瑞  永锡世绪昌
      孔氏家族规定,族人必须严格按照以上行辈用字取名,不得乱起名号,更不得犯上越行辈字取名,否则予以处罚,不改不准入家谱。大修家谱耗费较大,所需费用来源有二,一是按家族人丁(男性)收取,如清康熙年间修谱时规定族人每丁交银八分,违者不准入家谱。二是向孔氏族人募捐,少则几文几钱,多则几两几十两,由专设帐房负责收支。如民国年间修谱时,在山东做过厅长的孔繁崴捐洋五百元,孔祥熙捐洋一千元。
      家族的管理
      孔氏家族是尊荣庞大的家族,又和其他家族一样是以父系血缘关系为纽带紧密连接起来的一种社会关系。作为大宗主的衍圣公在族内处于最高地位,他们始终把家族的管理作为家族团结、发展、壮大及永葆尊荣富贵的极其重要的手段。对族人的管理方式主要有:3 v/   建立组织机构进行管理。孔氏家族的管理组织和机构是很健全、很严密的,具体讲就是三级管理,责任到户。第一级是大宗主。孔氏家族沿袭古代的宗法制度,以嫡长为大宗。衍圣公是孔子嫡长,政治地位是世袭公爵,世袭贵族,家庭中的地位是孔氏族人的大宗主,在家族中居于最高地位。大宗主居住的孔府,就是孔氏家族的象征。历代帝王通过各种封赐,不断强化孔府在家族中的宗主地位,使衍圣公对族人具有至高无上的支配权。第二级是孔氏家族长和林庙举事。在曲阜六十户中设家庭族长一人,族长由辈长年高,德高望重、颇具影响的人担任。负责根据衍圣公的旨意管理族人。设林庙举事一人。林庙举事必须是“品行端伟、老成练达、持公礼范、居心清谨”的人担任。协助族长管理孔林、孔庙和孔氏族人。族长的办公地点为族长衙门。第三级为户头户举。每户根据人数的多少及居住的远近不同设立户头一至三人,管理本户事宜。每户设户举一人,协助户头办理本户事宜。外寓户的孔氏族人的管理机构和曲阜大致相同。这样大宗主衍圣公通过族长、林庙举事、户头、户举有效地管理着孔氏族人,从而把各地孔氏族人组织起来。
      族长、林庙举事、户头、户举的任用,要经过大宗主衍圣公严格考察,他们必须对家族忠诚,要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才能。在符合以上条件后还要履行一定手续,他们必须有亲族作保,外地族人要有当地政府作保,户头、户举还必须出具本人亲供、族人甘结、三代年貌清册后,才能被大宗主任用。为了让他们忠心耿耿为家族工作,大宗主赋予他们相应待遇。族长、林庙举事在政治待遇上一般为三、四品官职,最低也为五品。同时孔府每人拨给土地三十亩。户头、户举在家族内是本户族之长,社会地位相当于生员,孔府拨给每人土地十亩。
      利用族规家训进行管理。孔氏家族历来十分重视族规家训。始祖孔子就依据周朝的礼制规定了约束族人的戒律,以后历代大宗主在遵循始祖的家仪家训的同时,也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不断补充完善,使孔氏家族的族规家训的内容涉及到族人思想和行为的方方面面。相当一段时间,这些族规家训有些是成文的,有些是约定速成的,很不规范,很不系统。乾隆年间,孔子六十九代孙孔继汾为使子孙后代在礼仪上有法可依,便将家仪编集成典,写成《孔氏家仪》、《家仪问答》两书,《孔氏家仪》共十四卷,《家仪问答》共四卷。因该书与清朝《会典》大法不符,孔继汾被充军边疆,死于边外。《孔氏家仪》、《孔氏问答》被列为禁书。虽屡遭禁毁,但仍然流传下来。在孔氏家族的族规家训中,大宗主衍圣公颁布的《孔氏祖训箴规》最具纲领性、最具指导作用,各地族人必须共同遵守,现抄录如下,供大家了解。
      孔氏祖训箴规
      一、秋祭祀,各随土宜。必丰必洁,必诚必敬。此报本追源之道,子孙所当知者。
      二、牒之设,正所以联同支而亲本。务宜父慈、子孝、兄友、弟恭,雍睦一堂,方不愧圣裔。
      三、崇儒重道,好礼尚德,孔门素为佩服。为子孙者,勿嗜利忘义,出入衙门,有亏先德。
      四、孔氏子孙徙寓各州县,朝廷追念圣裔,优免差徭,其正供国课只凭族长催征,皇思深为浩大。宜各踊跃输将,照限完纳,勿误有司奏销之期。
      五、谱牒家规,正所以别外孔而亲一体,子孙勿得勾相誉换,以混来历宗枝。
      六、婚姻嫁娶,理论守重,子孙间有不幸再婚再嫁,必慎必戒。
      七、子孙出仕者,凡遇民间词讼,所犯自有虚实,务从理断而哀矜勿喜。庶不愧为良吏。  
      八、圣裔设立族长,给与衣顶,原以总理圣谱,约束族人,务要克己奉公,庶足以为祖望。
      九、孔氏嗣孙,男不得为奴,女不得为婢。凡有职官员不可擅辱。如遇大事,申奏朝廷,小事仍请本家族长责究。
      十、祖训家规,朝夕教训子孙,务要读书明理,显亲扬名,勿得入于流俗,甘为下人。
      流寓各地的孔氏族人,都根据大宗主衍圣公的训规、孔府的族规,结合各地情况制订自己的家规。现抄录《丹阳县孔氏天启族谱家规纪》的实施细则,以便进一步了解孔氏家族的族规家训。
      一、窃盗事者,送官究治。
      二、犯奸淫事者,送官究治。
      三、卑幼犯尊长者,罚银两钱,重责二十。以大欺小者,罚一钱。  
      四、妇人撒泼干犯长辈者,罚银一钱,责夫十板。
      五、偷盗菜薪鸡犬者,罚银一钱。
      六、偷盗衣服五谷者,罚银五钱。
      七、侵损坟茔树木者,罚银一两,草皮一钱。
      八、窝藏盗物之家,罚银三钱。
      九、男女混杂、嬉笑、隙窥者,罚银五钱,责十板,其妇人责其夫。
      十、凡赌博者,罚银一两。
      孔氏家族的族规家训充分体现孔子的思想,重点是仁、忠、孝和对妇女的约束,全体族人必须无条件遵守。若有违犯,微者本户家长处理,轻者族长处理,重者官府究治,视轻重情况罚银、杖责等不同层次体罚、入狱、直到除族籍逐出族外。应当说族规家训是一种有效的管理形式。
      通过思想文化进行管理。孔氏宗人秉承先祖传统,十分重视对子弟的教育,历代君主也给予多方面的支持和优待,使孔氏宗族内部显现一脉相承的文化精神。这种文化渗透于思想、生活方方面面,通过潜移默化,深深影响着孔氏族人。
      四氏学是教育孔氏族人的重要阵地,四氏学是在孔子家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颜子、孟子、曾子为继承和发展孔子学说作出卓越贡献。后来在孔子家学的基础上扩大为孔、颜、孟、曾四氏学。《曲阜县志》记载:创立四氏学的目的是“盖欲将孔、颜、曾、孟之裔,学孔颜曾孟之学”。也就是让圣人后裔学习圣人思想,并以此来武装他们、改造他们,把他们培养为符合圣人要求的人。在科举时代,四氏学享有朝廷恩准的诸多特权,兖州考场设东西两棚,东棚便设在曲阜。乡试科取中四氏学便有最低保证数额。四氏学生员不入民籍应试,获取功名的机会比一般人多得多。根据“圣贤之子孙不与他学同”的原则,四氏学招收学生,对宗族这一条要求极为严格,非圣裔不能入四氏学。因而孔氏族人以进四氏学为荣,以学圣人之学为耀。
      用礼仪约束族人的言行。礼仪是孔子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孔子根据周朝的礼制、乐制,在生活中的祭典、婚、丧、嫁、娶、生育、生日、节日、饮食、长幼之间等诸多方面都做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后经后代子孙的完善逐渐发展成为闪烁着孔子思想的家仪,这些礼仪在生活的细微处规范族人的言行,使族人时时处处不逾矩。例如祭孔活动,祭祀的次数、时间、参加人员、着装、祭品、乐舞生人数、乐器、各个程序礼仪都有严格的规定,祭孔仪式包括六项议程:迎神、初献、亚献、终献、撤馔、送神,每项议程都有与此相应的乐舞。整套仪式和乐舞体现着“德”的思想和“礼”的内涵,贯穿着一种中和之美。孔府每年多次祭孔,这本身是尊崇、怀念孔子的外在表现,同时使族人受到教育与熏陶,达到在缅怀先圣精神,追思先圣思想之中统一族人,把族人凝聚在大宗主衍圣公周围。
      (2006。5。14写于美国佛罗里达州杰克逊威尔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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